2006年9月27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五版:维权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阻碍执行公务 被处行政拘留
行云

  本报讯  冒用他人身份证还将前来传唤她的民警抓伤,昨日,彭某被依法处行政拘留13天。
  现年33岁的彭某系安徽省临泉人,今年年初来到温岭市温峤镇一厂打工。在招聘时,该厂老板要求彭某提供暂住证,否则就不录用她。没带身份证件的彭某灵机一动,就拿了跟自己面貌较像的老乡刘某的身份证去派出所做了一个暂住证,结果被录用。昨日,温峤派出所民警获悉彭某冒用他人的身份证后,立即赶往其暂住的地方开展调查。当民警传唤她到派出所做笔录时,彭某不但不配合,反而高声辱骂,并将民警抓伤。
  昨日,彭某因冒用他人身份证、阻碍警察依法执行公务被处行政拘留13天。